2015安徽长丰县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招15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3?1号)文件有关精神,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2015年面向我县省聘大学生村官定向选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到缺编事业岗位。
一、招聘对象
长丰县在岗且满1个聘期及以上,聘期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的省聘大学生村官。
二、招录岗位
详见附表
三、招录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实绩认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 11 月 3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长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同时填写《长丰县2015年面向大学生村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组织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村级实务》。每门100分,按5:5合成,总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任何教材。
考试时间:2015年11月28日上午。
8:00~ 9:30 《综合知识 》
10:00 ~12:00 《村级实务》
考试地点:考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11月 10 日8:00-12:00,14:30——17:30;
《准考证》领取地点:长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三)实绩认定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3〕1号)精神,遵循“让干得好的发展好”的用人导向,依据大学生村官成长进步档案,按照任职工作时间、担任工作职务、考核等次、获奖情况等因素“量化打分”:
(1)任职工作年限分:
以大学生村官第一个聘期期满(三年)后,继续在岗每满1年加0.5分。
(2)职务分:
职务分设定为:现任村(社区)“两委”正职加2分、现任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加1.5分、现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加1分、现任村(社区)“两委”委员加0.5分(以县委组织部或乡镇区党工委发文为准)。
上述职务分不累计计分,同时担任2个以上职务的以最计算。
(3)考核分:
年度考核的加0.5分、聘期考核的加1分。
(4)获奖分:
个人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3分,省委、省政府部门联合表彰的加2分,省委、省政府部门表彰的加1.5分;合肥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2分,合肥市委、市政府部门联合表彰的加1.5分,合肥市委、市政府部门表彰的加1分;长丰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1.5分,长丰县委、县政府部门联合表彰的加1分,长丰县委、县政府部门表彰的加0.5分。以本人提供的表彰文件、证书原件为依据。本人所在的单位获得的奖项不加分。
(5)要求: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实绩认定。考生于2015年 11月 10日8:00-12:00,14:30——17:30,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长丰县委组织部六楼会议室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计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证件材料原件的,不予计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