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新津县新闻中心招聘新津新闻主持人公告【招2人】
因工作需要,新津县新闻中心拟面向全省公开招聘《新津新闻》主持人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考计划
面向全省招考2名《新津新闻》主持人,身份为编制外
聘用。
二、招考原则
1、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原则。
三、招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服务意识。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胜任岗位的能力,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3、形象端庄、气质优雅;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高的文学素养。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毕业证),播音主持专业;现在县级及以上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工作1年以上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不限专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待遇比照新津电视台同等条件的现任编外主持人执行。
五、招考办法
1、广泛宣传、公开报名、严格审查资格。
2、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从到低分择优录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并列取舍:总成绩第一名并列者,按面试成绩排序聘用。
4、因体检或个人其他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招考职位缺位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招考程序
1、发布考试公告。从2015年11月10日起至2015年11月13日止通过新津电视台、《今日新津》、新津新闻中心微信、新津县人才网等媒体及网站向社会发布考试公告。
2、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从2015年11月11日起至2015年11月15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持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简历各一份,近期(15日以内)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现在播音主持岗位工作的还需持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在何栏目主持经历到原来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主持节目的影像或声音光盘资料,有参加专业比赛获奖证书的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新津县新闻中心办公室(新津县五津东路257号)报名(咨询电话:86350008 联系人:朱红英 13882030318,银春燕 13981854348),同时接受资格初审。
(2)网络报名:外地考生可通过网络报名,时间从2015年11月11日9:00起至2015年11月15日17:00,将毕业证、身份证、简历、近期(15日以内)1寸免冠彩色照片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扫描后以电子文档方式上传邮箱593471326@qq.com(联系人:银春燕 13981854348)。笔试的前一天将报名资格材料原件交新闻中心纪检监察室进行资格审查,如电子版与原件不一致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场考试,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新津县编外聘用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至1:2。
(1)笔试:日期定为2015年11月19日(周四 )上午九点,笔试时长90分钟,地点在新闻中心四楼会议室,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播音主持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不指定教材和培训机构)。
(2)面试:日期定为2015年11月20日(周五)上午9点,在新闻中心三楼会议室(暂定)。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形象气质、现场主持、稿件播报等能力。
4、计分。笔试100分、面试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100×30%+面试成绩100×7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成绩公布。成绩将于2015年11月24日前在在新津新闻中心微信和新津县人才网公布。
6、体检。依据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规定的体检标准到新津县人民医院进行就业前身体检查。对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应招考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7、公示。体检合格后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新津新闻中心微信、新津县人才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周(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新津县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8、聘用。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按正常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此次招考的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方能正式聘用,合同签订年限为3年。
七、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我中心将邀请县纪委、县人社局进行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新津县新闻中心纪检监察室(028-86350009)
新津县新闻中心纪检监察室(028-82522337)咨询电话:86350008
联系人:朱红英 13882030318
银春燕 13981854348
原标题:新津县新闻中心关于公开招聘《新津新闻》主持人的公告
新津县新闻中心
2015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