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招用劳动合同制人员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阳春工业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性质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和性质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名,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2.此次招聘所有岗位系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管理。
(二)招聘范围。招聘范围为“江安籍”,是指具有下列情况中的一种:
一是截止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户口在江安县辖区范围内的。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供户口薄,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是县外就读的江安籍应往届毕业生(包括户口尚未迁入江安县的)。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入学前户籍薄(或入学前户籍管理机关证明)、“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服从单位管理。
2.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自愿接受单位管理,遵守工作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
4.符合相关岗位报考条件。
5.年龄按周岁计算,以报名第一日作为截止日期。如40周岁,即报名第一日未满41岁即可报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4)在各级公开招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其他不宜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为。报名网址:www.jarsj.cn。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2日17:00。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范围、对象、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公开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公告提供的报名网址按网络提示要求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并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信息,同时上传JPG格式(50KB以下)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3.网络资格初审。网上初审仅审核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江安县2015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5年11月13日自行在报名网站按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11月16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资格复审地点:江安县直机关综合三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的比例1:2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缺考人员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岗位资格复审弃权或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所在单位盖章)和岗位规定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报名信息表》1份。资格复审合格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2.体检组织。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岗位表有特殊体检要求的,从其规定。
(二)考察政审
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要求条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
因体检、考察政审弃权或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到低依次递补。
(三)聘用
考察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期及待遇
(一)聘期管理:此次招聘岗位聘用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聘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聘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总收入=基本工资+考核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八、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考试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或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宜宾三江人才网,报名信息网、党政网和江安县人力资源市场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考生还可以关注“江安人社”公众微信号获取考试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831-2620738 。
九、本公告由江安县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解释。
原标题: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范围 | 名额 | 年龄(周岁) | 最低学历 | 专业及其他条件 | 备注 |
1 | 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 | 园林绿化管理人员 | 江安籍 | 1 | 18-35周岁 | 大专及以上 | 专业不限。具有园林绿化管理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2015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