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5人】
经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县政府研究,承德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凡进必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录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拟对全县乡镇公共类事业单位及教育、卫生系统 34个岗位、55个名额进行公开招聘。招聘岗位数和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1:《丰宁满族自治县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根据岗位信息表的招聘岗位确定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具体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丰宁满族自治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除外)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简章》发布之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编工作人员;
4.截止《简章》发布日未取得毕业证的大中专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在招聘范围;
5.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采取考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题本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有偿提供或抽调专家封闭出题。面试考官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异地选调。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30日—12月3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具体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五楼小会室。
联系电话:5979822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从丰宁县人社局网下载填写打印,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版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报考教育类人员需携带相应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证书(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可先报名,如被聘用,须在试用期满取得相应资格,如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则解除聘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报名与资格审查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报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报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时间另行通知。
6.《笔试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以公告为准。
领取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404人事管理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