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西子洲县人民政府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切实解决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转发关于举办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会的通知》(榆政卫计发〔2016〕10号)和《子洲县事业单位吸收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意见》(子发〔2012〕30号)精神,经会议研究,现就我县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贺湘如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胡志友 县人社局局长
韩雪峰 县卫生局局长
叶春德 县编制办主任
杜芳印 县监察局局长
高 平 县财政局局长
张亚飞 县人社局副局长
常 荣 县卫生局副局长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为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县直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8名,其中临床医学15名,护理3名(含助产专业),医学影像3名,中医临床医学3名,口腔医学1名,药学 1名,公卫2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疗卫生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子洲户籍(含结婚到子洲且户籍迁入子洲者)。
3、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015、2016年度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具备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1、招聘时间:3月19日 8:30——18:00;
2、招聘地点:陕西省体育场国际展览中心北三楼(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带本人简历、就业协议书(学籍信息证明)、职业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单)、身份证(原件、2份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和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4、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
5、体检:凡被确定为拟聘对象的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1、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工资待遇按照我县同级同类正式在编人员执行,其编制在政策允许及所聘单位编制空缺情况下解决。
2、凡聘用者服务期限不得少于6年。未满6年擅离岗位者记入诚信档案,并适当收取其违约金。在服务期内的管理和考核按照所聘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原标题:子洲县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子洲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