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成都成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5人】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及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5名(其中:成华区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招16名,成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招19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1、应聘成华区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年龄要求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应聘成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年龄要求见《2016年成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区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附件2)。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报考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成华区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系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我区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志愿者。
2、服务于我区且服务期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
3、志愿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且经我区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4、已享受定向招聘政策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不再享受此次定向招聘政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对象、范围、人数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16年成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岗位代码为03011(精神科医生)采取考核招聘方式,不参加本次考试的笔试环节。报考该岗位的考生需在2016年3月28日至4月10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前往成华区政府附1号楼成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407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该岗位不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28-84366815;15680988379。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6年3月28日至4月6日23:59。
审核照片:2016年3月28日至4月6日17:00。
资格审查:2016年3月28日至4月7日17:00。
网上缴费:2016年3月28日至4月7日23:59。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2016年成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岗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将对报考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成华区人社局及建设局、卫计局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6年 4月7日23:59。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6年4月1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 号5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