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鲁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0人】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择优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报考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岗位的,要求无残疾,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以上;
3、年龄35 周岁以下(1981年6月1号以后出生);报考限招大学生村干部岗位的不限年龄;其他报考县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岗位的年龄限18--30周岁(1986年5月31日--1998年6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报考县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岗位的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
5、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6月24日。
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一楼服务大厅(南环路西段综合办公楼)。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需持毕业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正式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和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填写《鲁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4、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3:1确定招聘人数。
(二)准考证领取
2016年6月27日-28日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