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高明区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粤组通〔2016〕23号),现将佛山市高明区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统一集中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一)资格复审范围
1.列为面试对象的考生。此次招考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均已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fshrss.gov.cn/zwgk/jgsydwzl/201605/t20160524_5608013.html)。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请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2.预备递补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鉴于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情况的不确定性,考生可采取自愿的原则,在资格复审当天下午15∶00前到达资格审核地点,在所报考职位出现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情况时参加递补考生的报考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
①审核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上午9∶00-10∶30
②审核递补人员:下午14∶30-15∶00
2.资格复审地点: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莲花路25号区编委办三楼
3.联系电话:0757—88681308
(三)报考资格复审相关材料
(注: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提供广东省委组织部颁发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名登记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正反面打印)、笔试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面)、学历及学位证书(含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各个阶段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请考生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要按报考职位的要求带齐所有证件。证件材料不齐或网上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经报考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面试,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面试。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在拟录用考察时发现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不予录用。
三、面试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统一集中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面试时间:2016年6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考生抽签时间为下午14∶15时。
考生在抽签时间前10分钟开始进入候考室(区广播电视大学二座401室)报到,下午14∶15时封闭考场,迟到考生按弃权处理并禁止进入候考室。各考生须于指定抽签时间前到达候考室,到达候考室后请按分组指示就座。
2.面试地点:高明区广播电视大学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昌路荷花巷38号
(即在文昌路从麦当劳侧转入直走约150米)。
3.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如下证件参加面试:
(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面试通知书。
缺少上述证件者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以及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生请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预留足够时间,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3.考场内不设考生停车位,考场附近的停车场地也有限,请考生自行搭车前往。
4.除考试证件外,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物品到考场,如有携带者,应先将携带的物品交给候分室(一座101室)的工作人员贴上姓名标签保管,然后再到候考室(二座401室)签到,面试完毕在候分室凭身份证领回。
5.进入考场内,请勿攀爬栏杆。
6.若遇雨水天气,请注意考场内路面湿滑。
7.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区编委办,电话:0757—88681308。
原标题:佛山市高明区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
点击下载>>>1-3.zip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面试考生须知
3.面试考场位置图
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