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市中区事业单位招聘递补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关于乐山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资格复审已于7月4日结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现将市中区事业单位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进入递补资格复审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本公告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复审:
一、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2016年乐山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递补资格复审定于2016年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00在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底楼大厅内进行。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780号,彭山路派出所旁区运管所底楼,联系电话:0833—2448353。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及下一聘用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其中县级及以下人员由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相关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关于其“服务期限、考核结果、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等内容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5)其他与考生本人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缴费
根据《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精神,考生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后,由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形成竞争的同一类别(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拟聘人员总成绩最低分, 否则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职业能力测试,以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六、其他事项
1、需补打准考生证和《报名信息表》的考生,请登陆乐山人事考试网(www.ls.scpta.gov.cn),开通时间为7月1日至7月7日,未及时打印或再有遗失的后果自负。网上打印证件技术咨询电话:0833-2431510。
2、考试总成绩会在面试结束后按规定及时公布,请考生耐心等候并关注乐山人才服务网。
3、2016年乐山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相关事项仅在乐山人才服务网(http://www.lsrc114.com/)公告,本局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报考者主动咨询区人社局干部股0833-2131732。
原标题:关于2016年乐山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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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乐山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2016年7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