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围场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20人】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补充人才,推进全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教育系统教师60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和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平招聘,加大公开和监督力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水平。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20个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其中: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80个(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5个岗位属自收自支事业编,司法局正围律师事务所1个岗位自收自支事业编),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80个,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60个。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根据岗位信息表的招聘岗位确定招聘对象。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户籍和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在承德市服务的2016年期满或续聘期内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简称“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可以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岗位(持市级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报考);985、211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限户籍。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7月 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不可以报考;
5、已被我县录用的特岗教师(含试用期内)不得应聘围场农村小学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7月23日—2016年7月29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围场电视台和围场新闻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报考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人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对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报考其它岗位人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对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同步进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