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西塞山区团区委、区妇联招聘1名聘用制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西塞山区委、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同意,西塞山区团区委、区妇联拟面向社会共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共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品德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等要求;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
文秘岗位工作人员1名,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电脑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8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到区人事办(西塞山区政府机关大楼902室)进行现场报名,对照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初审需提供以下材料:(1)《西塞山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2)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由当地派出所(公安分局)出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4)与报名表相同一寸照片2张。
四、考试和聘用
(一)面试。面试由专家评委会组织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三)确定拟聘人选。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如应聘人员中无适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方有权调整或放弃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试用。拟聘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相关部门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及公示。体检标准参照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聘用。
(六)聘用与待遇。聘用后,聘用人员均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形式管理,岗位聘期2年。
聘用期间,薪酬待遇为3000元/月,含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卉
联系方式:0714—6484737
原标题:西塞山区团区委、区妇联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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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8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