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双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74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娄人社发〔2014〕68号)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4名,特予公告。
一、招聘原则:公开、公正、公平。
二、招聘对象、条件、岗位、名额及方式
(一)招聘对象
符合《双峰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院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考。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四)招聘岗位和名额及要求: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双峰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三、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双峰网、双峰县人社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报名开始不少于7个工作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均须在双峰县人社网站上公示。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8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办事大厅,地址:永丰镇蔡和森大道西128号。联系方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738)6838727。
3、资格审查:
①报考人员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相关资格要求的需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每人交报名考务费200元。
②报考人员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的,必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③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且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④报考人员的专业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符。
(三)笔试(占综合成绩的 60%)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①笔试成绩为100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②文秘岗位和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40%,申论占60%;
③其他职位:对应专业的政策法规等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该岗位不开考并核减招聘计划数;对特殊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能开考。
(四)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按招聘计划与面试对象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报考文秘岗位和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的按申论成绩从到低分排名确定;报考其他岗位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到低分排名确定)。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市人社局同意,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3、面试内容与方式: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