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肃陇南市引导普通高校生到企业及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指标公告【招500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168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陇南市实施甘肃省2016年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陇人社发〔2016〕200号)精神,2016年,陇南市各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联合举办“双选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陇南生源,离校未就业的应届或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择业通知书》或派往生源市州县区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材料,并按规定在生源地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低及发放记录。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服务,且符合企业招聘要求。
3、服务期满后自愿留企业工作或自主择业。
其中,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的毕业生须为学前教育等相关相近专业,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两门合格证(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确定服务企业
全市企业191家,其中,市直属企业21家。公建民营幼儿园48家。
三、指标分配
省人社厅共下达我市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指标500名。市直属企业105人,武都区90人、西和县45人、康县43人、徽县43人、文县42人、礼县44人、成县30人、宕昌县29人、两当县29人。
四、相关待遇
本次双选会被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招纳的毕业生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企业和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由企业和幼儿园支付工作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省财政将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服务企业和幼儿园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承担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五、人员组织
各县区人社局、教育局要组织好本县区高校毕业生参加由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组织的“双选会”,其他县区的高校毕业生可以自愿应聘全市各企业和幼儿园人才招聘会;市、县(区)人社局、教育局要认真组织相关各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按规定时间参加双选招聘会。各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自己准备好简介展板(规格为高1.2米,宽0.8米),并将招聘简章(A4)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市人才中心市场科。
六、时间安排
市直和武都区各企业、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以及成县、礼县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统一在市人力资源市场举行双向选择招聘会,其他县自行组织双向选择招聘会。
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统办6号楼人社大厦裙楼一楼大厅
时间:1、市直、武都区于 8 月 19 日至 8月20 日上午9:00-下午16:00举行;
2、成县、礼县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于8月21日上午9:00-下午16:00举行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监督双选会的举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企业、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和高校毕业生提供场地服务,搭建交流平台。用人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按照下达的招聘指标招聘高校毕业生,双方签订服务协议。“双选会”结束后,市、县区各企业填写《2016年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情况汇总表》,并将确定签约的高校毕业生材料情况分别上报市、县区人社局;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填写《2016年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情况汇总表》,并将确定签约的高校毕业生材料情况上报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各县区人社局、教育局审核后将本县区汇总表和相关材料上报市人社局、教育局。
联系电话: 0939-8236221(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择业指导中心)
0939-8231468(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0939-8212692(市教育局人事科)
原标题:陇南市关于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 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的公告
陇南市人力社会资源和社会局 陇南市教育局
2016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