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三支一扶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特殊的侵权责任
1.监护人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2.用人者责任
提供劳务一方因执行工作任务或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由用人者承担赔偿责任。
3.产品责任
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因生产、销售缺陷产品造成他人的损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个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