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晋城市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晋城市城区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9月1日—9月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 15:00—18:00
资格复审地点:晋城市城区教师进修校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认定表;
5、个人档案;
6、近期一寸红底免冠证件照1张;
7、教师/医师/护士资格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
9、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0、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按公告要求加盖服务所在地或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公章。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报考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原标题:2016年晋城市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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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6年8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