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汝阳县面向大学生村干部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20人】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消化分流要求,结合我县部分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空缺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要求和《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分流工作方案》,经县研究决定,面向我县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编制限额和岗位空缺等情况,计划招聘汝阳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我县目前在职在岗,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截止2016年4月30日任职满3年、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生村干部。
四、报考资格和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拥护党的领导;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被开除公职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未满的;
3、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填写《2016年汝阳县面向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18:30。
2、报名地点:汝阳县人社局门口(转移就业脱贫工作办公室)
3、提交材料:
⑴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⑵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⑶提供目前在职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6年4月30日)且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证明,见附件3。
4、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数。
5、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60元;并于2016年9月29日至9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18:30)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在报名表上签订本人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共两科试卷,其中一科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另一科为申论,两科试卷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