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齐齐哈尔市富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2人】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事业单位相关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公开招聘全日制毕业生,充实人才队伍。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22人,其中富裕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差额事业单位)14人,富裕县纪委电教信息管理中心(全额事业单位)4人,富裕县电子商务孵化中心(全额事业单位)4人(具体招聘信息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职人员和社会非在职人员;应往届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齐齐哈尔或所辖县(市)区户籍,应往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信息,到招聘现场直接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项目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自行确定报考专项岗或普通岗,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专项岗位报名比例未达到1:3的,将核减该专项岗位数转增到本单位普通岗位数。普通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报考专项岗位的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4)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现场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人员;
(5)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0月28日下午4:30
报名地点:富裕县人才中心窗口(富裕县政府二号院一楼东侧)
报名咨询电话:0452-3139074 孙仲秋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