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滦平县直部门急需岗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招20人】
按照《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县直部门2016年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市人社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名县直部门所属全额事业单位急需岗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选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复审、选聘面试、复核政审、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和技能条件。
5. 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滦平县在编在职人员或因不能胜任工作及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解聘或辞退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选聘名额及具体岗位:公开选聘滦平县全额事业编制急需岗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0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10名。
2.选聘条件: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外大学研究生学历的,要提交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高校毕业生,35周岁以下。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滦平县县直部门2016年公开选聘急需岗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表》及公告, 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