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无锡市惠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4人】
为进一步加强惠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无锡市惠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爱岗敬业,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研究生学历并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其他人员须为无锡市生源或无锡市户籍(不含在锡高校集体户籍)。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人员和曾在国家法定考试中因违纪而受过处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相关说明:
1、岗位要求二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按实计算(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计算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
2、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学位),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认证)。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形式的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可按大专、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与之相符岗位。
4、报考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在资格复审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加试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直接淘汰。体能测评按照国家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2011年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5、为保持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自2016年起,我区新录用乡镇(街道)事业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三、报名办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6年11月8日9:00—2016年11月12日16:00
2、报名网址: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
3、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11月8日9:00—2016年11月13日12: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16年11月8日9:00—2016年11月13日20:00
(二)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最低生活证明和低,在报名结束后,全额退回报名考试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区相关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并且在有效期内)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