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太康县民政、税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招22人】
为适应太康县民政和税务工作需要,按照2016年县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意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政辅助人员12名、税务辅助人员1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查相结合的办法,录用民政和税务辅助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1、民政辅助人员12名。派遣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专职辅助婚姻登记工作。
2、税务辅助人员10名。派遣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国税、地税窗口专职辅助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发售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民政和税务工作,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熟悉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的操作,有较好的汉字录入水平;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06月30日以后出生);
6、精神面貌佳,表达能力强,道德品质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1、曾因违法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非法组织的;
5、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在民政和税务部门做辅助性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2016年11月8日起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