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普陀区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考试资格复审通知(二)
根据《2016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二)》(普事聘公[2016]21号)及《关于印发<普陀区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办法>的通知》(舟普人社[2015]63号)文件要求,普陀区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下半年考试第二批将于12月3日在舟山市普陀区进行。人事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考试对象。本次考试方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确定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请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考试通知书》,具体安排如下:
报考区电子文件备份中心档案管理岗位、六横镇政府人力资源管理岗位、沈家门街道法律咨询岗位的考生,本人请于2016年12月2日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4号楼西227室)进行资格复审,参加12月3日考试。资格复审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考生应提供本人签名的《舟山市普陀区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盖章的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咨询电话:0580-3028990。
原标题:关于2016年普陀区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考试资格复审的通知(二)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