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承德市滦平县直部门、乡镇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名额递补公告
滦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县直部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于2016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进行。依据《滦平县公开招聘2016年县直部门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对资格复审后的面试空缺名额予以递补。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12月15日,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岗位和人员为:
报考卫计局岗位(岗位代码201606)的费英楠(准考证号为160603525)、孙阳(准考证号为160603603);
报考人社局岗位(岗位代码201614)的刘跃(准考证号为161404320);
报考县直部门岗位(岗位代码201619)的韩亮(准考证号为161904825);
报考基层乡镇岗位(岗位代码201620)的陈威(准考证号为162000529);
报考基层乡镇岗位(岗位代码201621)的倪金萍(准考证号为162100809);
报考基层乡镇岗位(岗位代码201622)的温慧(准考证号为162201030)、杨硕(准考证号为162201026);
报考基层乡镇岗位(岗位代码201623)的白金柱(准考证号为162301426)。
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所有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报名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资格复审。原为滦平户籍,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将户口迁出现未迁回的,需提供户口迁出前户籍证明,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因升学户口迁出证明;户籍是外地但配偶为滦平县户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籍证明。
请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详细阅读本公告,并牢记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递补资格复审或补正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或复审不合格,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自负。
原标题: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县直部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额递补公告
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