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颍东区事业单位申报招聘需求计划通知
为做好我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市人社局《阜阳市贯彻<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实施意见》(阜人社发〔2011〕1号)精神,现就我区申报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公开招聘的范围及对象主要指我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已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二、招聘计划要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及岗位限额内申报,超编单位不得申报。
三、申报单位设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设置与岗位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歧视性条件要求。招聘条件要明晰易懂,不得有难以衡量和把握的文字表述,如“具有较强的XXX能力或具有一定的XXX经历”等,一般不作性别、年龄、是否应届等条件的限制。专业条件要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一般应按“类”设置专业条件。
四、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于1月18日前将填写好的申报表(见附表,分编内和编外)报送区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股,有主管单位的事业单位要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由主管部门征求编办意见开具空编通知书后统一报送;逾期申报的,将列入下一年度招聘计划。
原标题:关于申报颍东区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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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度颍东区事业单位招聘编内、编外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xls
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