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季江苏南通海安县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公告【招80人】
为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优化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队伍结构,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经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海安县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1999年2月期间出生),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2月以后出生),报考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2月以后出生);
4.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6年2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详见《海安县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春季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14日。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海安县人民医院、海安县中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网址:wjw.haian.gov.cn);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证书(201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88813710@163.com,邮件主题为:2017应聘+姓名。由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审查通过后,由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三)资格复审
2017年2月15日(8∶30~12∶00,14∶00~17∶30),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3张,到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现场审核。地点:海安县公共卫生中心(县城黄海大道西3号)主楼1019室。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资格复审。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jsnt.lss.gov.cn)、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ldbz.haian.gov.cn)、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jw.haian.gov.cn)予以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它岗位报名条件的,由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名。改报名时间:2017年2月16日(8:30~12:00);改报名地点: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717室(县城黄海大道西3号)。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7年2月17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
(五)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7年2月17日(14∶00~17∶00)到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717室(县城黄海大道西3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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