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夏县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县乡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9人】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员素质,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放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条件的通知》(晋组函字[2015]80号)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缺编情况和年度招聘计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县乡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夏县2016年考核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
任职满1个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的、服务地为夏县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7、考生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当选并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以上职务满3年;
(2)聘期(3年算一个聘期)考核1次以上;
(3)年度考核累计2年以上;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且获得双学士学位;
(5)获得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核招聘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未满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录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7)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使用其工作人员(含尚未办理手续)的人员;
(8)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已经进入考录公务员或其他公开招聘考察阶段的。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2017年2月17日前,通过夏县党建网、印发文件等形式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岗位和人数,报名资格和条件,报名地点和时间,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乡镇党委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并出具在职在岗同意报考证明。本人持有关证件及复印件(须党委组织委员签字并加盖乡镇党委公章)于2017年2月20日至2月21日,在夏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县委三楼307房间,电话0359—8534982)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党委出具的在职在岗同意报考证明;
2、《夏县2016年考核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打印);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