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事业单位:2013年福建福州平潭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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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相关规定,经平潭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参加招聘单位共有28家,招聘岗位56个,计划聘用人数108名。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等见附表《平潭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回避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层次、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
1、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