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事业单位:2013年广东佛山市三水区招聘事业单位及机关单位10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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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2。
二、招考范围及对象
面向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公开招考。非佛山市户籍(生源)报考者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1年、2012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2年底或2013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如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具体年龄条件的,均要求在40周岁以下,普通专业技术雇员要求4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接受报名的第一日。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接受报名的第一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