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省太原小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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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并人社发〔2012〕33号《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规定,结合工作岗位需要,经研究决定,为我区13个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0名编制内全额或差额财政供养事业人员(各单位具体招聘招考简章附后)。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和方式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符合报考岗位学历要求。
3、有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须国家正式干部),符合报考岗位资格要求;本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现有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4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 6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 周岁及以下(1973年 6月1日以后出生);护理、助产专业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的学历、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按照用人单位招考简章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6、具备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资格。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