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陵水县国家税务局招聘公告(11人)
一、招聘原则、对象、报考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招聘人数:11人。
(三)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人员条件包括基本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6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2.岗位资格条件
(四)岗位职责
录用后将派遣至陵水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从事服务和其他事务性的工作。
二、招考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信网打印学历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蓝底);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携带报名材料到陵水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地址:陵水县就业局一楼大厅);
4、报名咨询地址:陵水县就业局一楼大厅
5、咨询电话:15719851236
6、资格审查。依据规定的范围条件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审查结果,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参加考试。对审查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联系陵水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示期结束后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二)组织考试
组织考试由陵水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全程负责,考试包括笔试(闭卷考试)和面试,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时间、地点我司会电话及短信通知报名人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及时事政治,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结果在我司网站上公示。
2、面试
时间、地点由我司电话及短信通知入围面试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结果在我司网站上公示。
3、最终成绩确定: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最终确定排名前11名人员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
4、公布成绩:在陵水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uizhihr.com/)公布。
(三)体检和政审
1、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由陵水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陵水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海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四)公示
1、体检、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陵水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如拟录用人员在体检、政审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进入补录程序。
(五)补录
1、本次招考的成绩有效期与派遣合作期一致。若考生离职或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胜任工作岗位的,则进入补录程序;
2、补录将根据本次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征询考生是否愿意就提供岗位入职,同意后经体检合格补招(不同意者后续的岗位不再予以提供)。请考生期间保持有效的联络方式;
3、补录人员在确认补录后,也需进行体检、政审和公示。
三、聘用及人事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陵水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新招录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再由陵水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根据与陵水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签订的购买劳务服务协议,将雇员派遣到陵水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工作。劳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第一次签订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
四、待遇
聘用工资: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500元/月,享受五险一金,各项保险及公积金的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单位部分由招聘单位支付。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二)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参加报名及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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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