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昆山市事业单位招聘拟面试考生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17年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地点:昆山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大厅B馆(崂山路9号,昆山汽车南站西侧)。
二、资格复审对象
经笔试成绩查询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缺席资格复审,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资格复审程序
(一)下载表格:资格复审前,请考生从网上下载《2017年昆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如实填写完整并签名。
下载地址:中国昆山网(http://www.ks.gov.cn/)。
(二)现场验审:复审时,考生根据报考岗位招聘条件,对照验审分组依次进行验审,验审时应提供《2017年昆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1份和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打印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3.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4.夫妻分居两地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在昆山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及社保缴费清单。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昆山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独生子女证(或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配偶在昆服役的军官证明及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复。
5.2016年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
6.面向大学生村官的职位另须提供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文件。
7.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相关材料须符合《2017年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要求,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原标题:2017年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复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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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4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