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龙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选调公告【招1人】
根据工作需要,县民宗局决定在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和数量
县民宗局下属民族研究所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人。
三、选调条件
1.县直在编在岗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品行端正,勤政务实,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专长:擅长文字写作;
5.性别:男;
6.年龄35周岁以下;
7.工作一年以上,熟悉办公室业务工作。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统一截至2017年5月11日;其中,35周岁指1982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流动调配人选: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在处内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采取现场的方式,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26日正常上班时间(联系电话:陈 杰13508434704、陈兰娟:15074399806)(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民宗局办公室;
3.报名资料:
报考者需一次性提交以下材料:
(1)《县民宗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