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镇沅县民族文化工作队特殊岗位招聘舞蹈演员公告【招1人】
经镇沅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研究,报镇沅县人民政府、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同意,镇沅县民族文化工作队特殊岗位招聘舞蹈演员一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考生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镇沅信息网、镇沅县文体广电旅游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邮箱(83227947@qq.com)报名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9日—7月4日
3.现场报名:镇沅县文化馆
4.联系人:杨老师(15008734360),座机电话:0879-5811599。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小一寸正规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或《云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仅限于2017年毕业生)及个人简历。
2.现场报名者持以上材料原件及证件复印件一份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网络邮箱报名者可先将以上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上述邮箱内后,务必于2017年7月5日-6日,提交原件及证件复印件一份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有条件者可提供个人4—6分钟个人创作和个人独舞的舞蹈作品DVD光盘)
4.报名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证件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1:3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本岗位的开考,或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五)考试内容
1.舞蹈专业测试90分。
(1)舞蹈基本功测试占20分(要求考生在考官导语下完成动作)。
(2)舞蹈表现力测试占60分{要求考生自备表演舞蹈节目1个,时间3-5分钟,节目内容不限(可为民族舞、现代舞等)}。
(3)即兴能力测试占10分(要求考生现场抽题,按抽题命题进行表演)。
2.综合素质测试10分。
(1)自我介绍(普通话)占5分{要求考生用普通话进行自我介绍(毕业情况、爱好特长、理想目标等)}。
(2)其它特长展示占5分(要求考生现场进行才艺展示)。
3.评分方法
(1)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它分数相加求平均分。
(2)在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按四舍五入办法计算,如最后得分并列,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依此类推。
(3)考试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组织,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