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告【招40人】
为进一步推进二道区教师资源均衡配置,解决师资力量不足问题,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二道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区用校聘”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中小学教师40名,其中小学28人:语文9人、数学6人、英语3人、体育4人、音乐3人、信息技术3人;初中12人:语文1人、政治1人、数学2人、英语1人、物理3人、化学1人、体育2人、信息技术1人(具体报名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点击下载>>>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2017.06.21.xls
二、聘用方式
签订教师聘用合同,合同采取两年一签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学岗位: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证书,与招聘专业对口。报考小学岗位: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与招聘专业对口。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初中英语学科需具有高等英语专业四级以上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2018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7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受聘人员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科的实际需求情况,统一调配使用。
(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3200元/月。
(三)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人员,与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参照长春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为受聘人员发放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签订聘用合同。
(四)受聘人员参加聘用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