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将乐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核公告
根据《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将人社〔2017〕24号)和《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划定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的通告》(将人社〔2017〕44号),现将2017年将乐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核对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对入围面试人员(含研究生和紧缺急需专业岗位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核,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详见《2017年将乐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核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7年6月23日至6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地点: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开发和军转安置股(县人社大楼七层)。
三、资格复核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核的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大专学历的人员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上半部分为户主信息(省公安厅盖章的页面),下半部分为考生信息,复印在一张纸上;
(三)准考证(研究生和紧缺急需专业岗位无需提供);
(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带二维码的)。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无需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有学位要求的人员提供)和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学位网的验证信息);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护士执业资格证及复印件等。
(七)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和考生社保缴费凭证),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九)应届毕业生如还未取得毕业生证书、学位证书,需提供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就业推荐表、成绩表等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
四、其他事项
(一)放弃资格复核的考生,请务必于2017年6月28日下午18点前,将《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2)经本人签字并按手模后送到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开发和军转安置股。
(二)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上述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
(三)未按规定时间提供复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研究生和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入围面试人员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按报名先后排序)。其中将乐县城区堤防工程管理站专技人员(岗位代码204801)和将乐县高唐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专技人员(岗位代码202101)两个岗位待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四)复核材料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面试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拟定7月15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待确定后,我局将在将乐县人事考试网(http://jl.smrsks.com)向社会统一公布。请各有关考生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通知等考试信息,并注意与我局保持联系(联系电话:0598-2332191)。
原标题: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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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