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黄冈市蕲春县食药监局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蕲春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蕲人社发【2017】17号)要求,现将县食药监局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名单附后,见《面试人员分组安排表》。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资格审查地点:县人社局培训考试中心(漕河镇齐昌大道38号,县物价局对面)。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须在审核现场提交以下证件及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
(四)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1、必须由考生本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2、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3、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填写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4、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5、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不再进行递补。
6、面试费用每人50元。
二、面试相关规定
(一)面试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程序规范、阳光操作的原则。
(二)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心理素质、形象气质以及运用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工作的能力。面试试题3道,每人答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面试时间:2017年7月11日上午8:30开始。
(四)面试地点:蕲春县思源实验。
(五)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果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该岗位的比例人数,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可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六)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
2、请考生提前熟悉面试地点。面试当天所有考生上午7:5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出场顺序。考生如未在上午8: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4、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6]85号)执行。
三、政策咨询:
县人社局咨询电话: 0713- 7308831
县食药监局咨询电话:0713- 8977425
原标题:2017年蕲春县食药监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点击下载>>>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