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昆山市殡仪馆招聘公告【招2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相关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踏实,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2、热爱殡葬事业,有奉献殡葬事业和服务丧葬家属的精神。
3、严格执行殡仪馆职工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制度,确保正常安全的工作。
4、纪律性、执行力较强,有高度责任感,服从管理。
5、本地户籍,年龄28-35周岁(1982年7月1日后至1989年7月1日前出生),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财会类专业,能独立驾驶机动车(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照)。职位专业参考《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
6、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用聘用的相关手续。
7、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8、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其它条件
详见2017年昆山市殡仪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2(周六)9:00—16:00。
2. 报名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市场8505办公室
咨询电话:55137364,55137360
3.报名方式:报考者需本人现场报名。本人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但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需提供报名表(见附件2)。
4. 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以上证件、证明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且报名当天提供,过期无效。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职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条件。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减少招聘职数直至取消开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