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承德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招聘公告【招5人】
为充实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力量,根据中共承德县委、承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承县发〔2016〕6号)及相关人事招录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扶贫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县劳动和社会局和县财政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管理扶贫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承德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面试程序、公开面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人员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及条件。工作人员5名,其中男3人,女2人。年龄30周岁以下,承德县户籍,汉语言文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行政学与政治学专业,统招全日制二本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组织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编招录考试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6、与其他部门约定有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尚未解除合同的人员;
7、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未满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以及学历等其他需要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8月15日。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8月15日—2017年8月19日通过承德县电视台、承德县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0日至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填写《承德县2017年公开招聘扶贫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不缴纳考务费。
4、资格审查。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参加面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