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峡江县分县直单位选调公告【招9人】
为充实县直有关单位工作力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峡江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纪工委)、县编办、县工信委、县妇联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峡江县委办公室科员2名,峡江县政府办公室科员2名,主要从事文秘工作;峡江县纪委(县纪工委)科员2名(综合岗1名、业务岗1名);峡江县编办科员1名;峡江县工信委科员1名;峡江县妇联科员1名。
三、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在峡江县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应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的交流条件;
2.在县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①本人为峡江籍;②配偶在峡江工作或属峡江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峡江县纪委(县纪工委)科员业务岗要求专业为法律类、公安类、会计与审计类,有公安、检察、法院或纪检监察部门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不限专业。报考其他岗位的专业不限。
(2)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2015年9月1日之前进入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管理单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峡江县纪委(县纪工委)科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峡江县妇联科员岗位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
(4)身体健康。
(5)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学历、资格证书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2014年2月18日后,考录到江西省乡镇机关的公务员;
6.违反计划生育的;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确定人选、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峡江县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并通过OA文件传输系统向本县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下发选调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和考试费用。
(3)报名地点:峡江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三楼会议室。
(4)报名所需材料:①填写好的《峡江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峡江县政府网下载);②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③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等次证明等岗位所需材料;④县外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本人是峡江籍或配偶在峡江工作的证明(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开具户籍证明)、县外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且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