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省青州市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公告【招4人】
山东省青州市公证处是于2016年8月改革为独立核算、经费自理、人员自主招聘的事业单位。因业务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公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岗位及人数
公证员岗位4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6、性格开朗、乐观,思维活跃,积极进取,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有较强的表达和写作能力,善于沟通协调;熟练使用计算机及office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