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如皋市级机关选调公告【招47人】
为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有序推进干部跨部门、跨地区交流,增强全市机关干部队伍整体活力,根据《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如皋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级机关工作人员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市、镇(区、街道)机关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报考时在现所在单位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除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报考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相关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表从如皋党建网www.rgdj.gov.cn下载)。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日上午8:30-9月3日下午6:00;
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A座1213室。
报名时,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公务员登记表》、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工作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2张。
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说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