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嘉陵区嘉陵江英才工程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10人】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南充市嘉陵区财政投资管理中心等9个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3。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有执业资格证件要求的,其证件取得并实际持有时间亦为2017年7月31日前。2017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本次考核招聘范围)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嘉陵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其他条件: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应与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招聘方式
公开考核招聘。
四、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招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五、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至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在嘉陵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公楼一楼),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须由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限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相关证明等有效证件资料原件、复印件,3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报名现场报名;所有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留有座机号码的要注明区号,留存手机号码时要注明本地手机或外地手机);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初审,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才能报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以及多岗位报考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本次公招不收取面试考试费。
(二)开考比例
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
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9月22日在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四楼公务员管理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地点见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面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考核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考核时间:面试定于2017年9月23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核成绩公示:考核成绩及排名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考核成绩无人达到60分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核成绩及引进名额,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因考核成绩出现并列而影响取舍时,则进行加试(只加试面试),加试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另有国家行业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的,个人在收到结果后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仅限一次,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