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普陀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考试及资格复审通知(第二批)
根据《2017年舟山市普陀区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公告》及《普陀区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办法》,2017年普陀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第二批考试将于9月16日、9月17日在舟山市普陀区进行。人事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考试对象。本次考试方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报考如下表所列岗位的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已于8月10日在我局网站公示)请于2017年9月15日和16日分别到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765号海景时代广场3号楼613室(联系电话0580-3011615)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考试通知书》,并参加次日的面试。资格复审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列入本批次考试的普陀区海洋经济创新研究院(区人才储备中心)投资审计岗位、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综合管理岗位因个别考生放弃参加资格复审,导致实际开考人数不足,暂停招聘。
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考生应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由于2017年普陀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考人员较多,我局将分批陆续组织考试及资格复审。未列入前两批考试的考生,请关注后续公告。咨询电话:0580-3028990。
原标题:关于2017年普陀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 第二批考试及资格复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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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9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