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晋中市太谷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71人】
为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 〔2017〕37号)及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名(其中党群系统5名,政府系统66名)。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太谷县2017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太谷县2017年政府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9月19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9月19日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报考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详见招聘岗位要求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未满的人员;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5、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校学生不得报名;
8、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