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文水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7】64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文水县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见习人数及岗位
2017年文水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数为55名。(见习岗位附后)
二、见习对象
在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且办理人事代理的2017年文水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同时符合见习单位岗位条件和要求。零就业家庭、优抚对象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以及残疾等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其参加就业见习。
三、见习待遇
(一)见习期为一年。
(二)见习期间的生活补贴。对见习期间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620元,其中就业资金负担810元,见习单位负担810元,从本单位年初预算经费中解决。就业资金负担部分由人社局按季度统一发放。
(三)人生意外伤害险的交纳。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四、工作安排
(一)见习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主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5)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6)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就业创业证显示为求职状态);未办理就业创业证按要求填写《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
(7)符合“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还应出具相关证明;
(8)近期二寸红底免冠彩照三张;
(9)见习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供需对接
1、对接时间: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本年度高校毕业生务于2017年10月15日至2017年10月20日止,及时于见习单位进行对接。对接地点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2、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制定选拔办法,对形成竞争关系的见习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考核选拔;未形成竞争关系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初步予以确定。
特此公告
原标题:文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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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