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农民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招聘公告【招3人】
塘栖镇农民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是余杭区塘栖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区块内项目的立项审批、初始“三证”办理以及承担多高层公寓建设的日常工作和建设过程中的各项监督管理工作等。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相关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学历及身体条件,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具有大局意识,能够根据实际需要服从分配,执行力强。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2017年10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塘栖镇城镇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农民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镇政府新大楼B317室)。
3、报名须知:报名时需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招考单位对照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意见,进入笔试。
5、笔试: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组织参加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从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体检、考察: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考察、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在考察基础上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区级医院进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8、公示、聘用:在余杭区门户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四、用工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认定称职的,正式聘用,合同期初定2年(含试用期),报酬实行年薪制+职称考评制(包含各类奖金以及需单位购买的“五险一金”),具体面议。
五、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资格。
2、建管中心有权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情况和实际考核情况,确定最终具体录用岗位。
3、本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个人资料予以,但不作退回。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塘栖镇农民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71-86372101; 0571-86372167。
原标题:2017年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农民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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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