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招聘三级网格编外专职环保监管人员公告【招10人】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级网格编外专职环保监管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 招聘的职位和对象
三级网格编外专职环保监管人员10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要求具体详见附件一。
2.学历学位条件
招聘岗位学历类别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即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取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毕业生,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便捷查询”窗口的“双学位双专业”栏目上可查询认证。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
3.专业条件
附件一所示的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附件二)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若其第二学历(位)符合上述学历学位认证要求,则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应)。
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便捷查询”窗口的“辅修专业”栏目上可查询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认证依据。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20日—10月27日24: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s88880150@163.com,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如张三+三级网格编外专职环保监管人员)。
3.报名材料:
(1)《2017年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招聘三级网格编外专职环保监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三。
(2)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应提供《在校生登记表》及《就业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本人近期1寸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
(5)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若有请提供)。
(6)属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扫描件。
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扫描件。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