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田林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招聘公告【招100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家人事部等六部委《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7号)、《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桂人函〔2009〕228号)等文件精神,为帮助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积累实际工作经验,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结合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极其紧缺的实际情况,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田林县2017年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选聘。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扎实,能够吃苦耐劳;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见习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各类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应、历届毕业生。
三、选聘程序
按照公布选聘方案、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聘公告
在百色市人才网、田林县政府网、电视台、县城范围内公布选聘公告(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11月5日)。
(二)报名
1.报名对象:各类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2.报名方式:学生可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就业推荐材料、身份证、户口簿、两张一寸彩色免冠相片及其他证明材料到就业见习办报名,填写《田林县2017年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11月9日
4.报名地点: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证大厅三楼)
(三)资格审查
由就业见习办负责对报名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审定,审定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资格审定贯穿整个选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人员选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1月10日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为 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认知程度等。
面试时间:2017年11月11日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岗位1:1确定,即按照岗位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如报考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题本中“综合分析能力”项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就业见习办组织拟见习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使用。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17年 11月18日前完成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