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庐江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选调公告【招19人】
为加强我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力量,满足业务工作需要,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共19名,具体见岗位表。其中庐城镇卫生院8名、县第三人民医院4名、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中心3名、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4名。
二、选调范围
(一)庐城镇卫生院选调范围。本县基层镇卫生院在聘在岗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
(二)县第三人民医院选调范围。县内外卫生计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我县历年公开招聘、招募的编制内管理人员)。
(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中心选调范围。本县基层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
(四)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选调范围。本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及编制内管理在岗人员(含符合选调条件的教职工)。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工作满3年及以上 (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7年9月1日,其他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此类推);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庐城镇卫生院岗位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4、近3年度考核(含试用期满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证;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①近3年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②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擅自离岗或不在岗全年达10个工作日及以上的;③正在受党政纪处间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④我县尚在服务期内人员;⑤经政府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⑥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选调其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有执业资格或职称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注明本人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毕业、所学专业、现工作岗位、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及“同意报考”字样等)以及报考所需要提供的其它证件和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N+1比例的(N为选调计划数),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8-10日。
报名地点:庐江县人社局305室。
资格审查: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选调单位联合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识,判断推理,计算机基础应用知识、公文写作知识等,分值为120分,时间12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