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新晃县急需紧缺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9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规定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晃发〔2015〕6号)文件精神,加大引进人才力度,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型工作人员共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 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单位共计13个,计划招聘岗位种类16个,岗位数19个。
(二)职位信息
详见《新晃侗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年满18周岁。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需在新晃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离,在聘任岗位上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以上方可要求调动(同类乡镇之间调动不受限制)。
(五)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凡被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人员以及两年内在我县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六)年龄界限计算: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6日〈含1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6日〈含1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6日〈含16日〉以后出生)。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同编制性质的岗位。
(八)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三、招聘工作程序
发布招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闭卷)—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聘审批。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18日报名。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⑴教育系统职位在新晃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⑵其他职位在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7楼708室报名。
(二)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在办理之中的需持公安局户证股证明)、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供就业推荐表,2018年7月30日前考察时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具体职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需持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每个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四)每个职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调整招聘职位计划。
(五)考生须于2017年11月24日和11月27日上班时间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新晃县职业中专、新晃县乡镇中学教师岗位采用试教方式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地点及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及考试时限
(1)新晃县电视台职位、新晃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职位、新晃县城乡经济调查队职位、新晃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中心职位笔试考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含时事政策、政治常识、经济常识、自然科学、人文历史、法律法规、道德建设、写作等,满分100分。
(2)新晃县水产工作站、新晃县植保质检站、新晃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新晃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新晃县会计事务管理所、新晃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新晃县中医医院职位笔试考综合基础知识(40分)和专业知识(60分),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含时事政策、政治常识、经济常识、自然科学、人文历史、法律法规、道德建设、写作等;专业知识为各岗位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3)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