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广东高明区招录A08、A09职位条件修改及调剂录用人员公告
截至2017年下半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考试报名时间结束,区不动产信息中心技术员(专业技术岗位)职位(职位代码:A08、A09)没有人员报考。因工作需要,急需补充空缺职位,现放宽该职位的条件,并从其他职位报考人员中调剂录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放宽职位条件
“招考对象”放宽为“应往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是否加考专业科目笔试”修改为“否”,并删除“其他条件”中的“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具有专业对口的助理工程师(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其他条件不变,修改后的职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调剂条件
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
(三)未被确定为报考职位的拟录用人员。
三、调剂程序
符合调剂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前到招考单位提交报考资料,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录面试结束后3日内。
2.报名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昌路38号2楼区不动产信息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8638099。
3.报名所需资料
(1)高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一栏签名);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面);
(4)学历及学位证书(含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各个阶段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二)资格审查
招考单位依据考生提供的资料提出是否符合职位调剂资格的审查意见。
(三)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考生参加2017年下半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录笔试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考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区编委办,电话:0757—88681308。
特此公告。
原标题:关于修改2017年下半年高明区公开招录A08、A09职位条件以及调剂录用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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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不动产信息中心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责任编辑:李明)